网店运营者诈骗京东商城800余万元被11年

发布时间:2025-04-25 14:59

  出名电商京东商城上一家网店的运营者邓跃光,涉嫌诈骗京东世纪商业无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被提起公诉。市第二中级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年,并惩罚金1。1万元;责令其退赔京东公司800余万元。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间,邓跃光正在京东公司供给的京东商城收集买卖和领取平台上开设网店,操纵其小我节制的买家账号进行自买自卖虚假买卖并晒单、评价,套取京东公司具有财富价值且可用于折抵货款的“京豆”,并正在后续虚假买卖中从京东商城领取平台套现。通过采用以上方式,邓跃光骗取京东公司钱款共计800余万元。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邓跃光以不法拥有目标,采纳虚构现实、坦白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已形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能照实供述所犯,依法对其从轻惩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